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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周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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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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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市爆竹煙火施放專區新修正於115年9月1日起生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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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 : 2026-08-12
一、煙火施放專區新修正自115年9月1日即日生效,詳情請見消防局網站
二、本市不得於每日下午10時至次日上午6時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之升空類及飛行類(如沖天炮、小高空等)。
三、倘發現非法製造、儲存、販賣或施放爆竹煙火之情事,請撥打119,俾利消防局派員前往查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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