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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周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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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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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2-03-01
主旨:
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「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」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國教署111年2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09277號函辦理。
二、國教署配合金管會「111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合作計畫」,特訂定「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」,本案屬鼓勵性質,請欲申請本年度計畫之各校於111年2月21日(星期一)前,免備文將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等文件送至本局(電子信箱:AL5035@ntpc.gov.tw),以利辦理後續計畫經費彙整事宜。
三、本案執行期程自111年4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,應辦理項目說明如下:
推派金融基礎教育執行成效良好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為推廣學校(各教育階段別推派至少1間),組織本計畫之工作小組,成立金融基礎教育推廣社群,成員包含本局、輔導團、推廣學校團隊、資深之推廣學校人員、金融輔導單位及具教育背景之專家學者,並定期規劃召開推廣聯席會議;其中高中部分需推動金融教育模組。
本局及推廣學校辦理全市性「金融基礎教育親師生活動」、「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之教師研習」或「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產出型工作坊」,並舉薦1-2名教師加入金融基礎教育「種子教師團」及「推廣諮詢輔導團」;各參與計畫學校可於校內、跨校或結合校外持續推動金融基礎教育相關之課程、活動及競賽,並廣邀家長共同參與計畫活動。
指派人員(包含國民教育輔導團、有意願承辦之學校教師團隊)參與金管會保險局所辦理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」檢討交流工作坊。
鼓勵本市之人員(包含國民教育輔導團、有意願承辦之學校教師團隊)至少薦派3案參與金管會保險局所辦理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各級學校「金融基礎教育跨領域教學行動計畫」或「金融基礎教育教學實施成果」徵選活動。
彙整轄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1年度之執行成果,並參與相關金融基礎教育之期末成果發表研討會,提供「校園金融基礎教育專刊」稿件及照片。
各校辦理計畫核結時,應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1份,內容包括執行成果與活動紀錄、研習內容、教案。
本局將依據實際執行推廣成果,對推廣金融教育有功之行政人員及教學人員,予以敘獎。
四、旨揭計畫每縣市申請經費以新臺幣(以下同)20萬元為上限,各教育階段名額及經費有限,請有意申請各校依計畫編列計畫及經費,每校上限5萬元;倘有高中(含國立學校)參與本項計畫,則額外補助5萬元(國立學校全額補助),本案不補助人事費、獎金及資本門。
五、另國教署依據「中央對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補助辦法」及各縣市之財力等級酌予補助部分經費,各校經費編列及核銷事宜須依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之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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